CTI老闆蒸發的反思(轉載)
CTI是英文的縮寫,它的全名稱是CITY TRUST AND INVESTMENT,意思是“城市信托投資”。CTI社長是一個原來經營不動產倒閉在家無事可幹並且根本不懂外匯的日本老頭。這個一文不值的日本人情願充當CTI的傀儡,寧願敢冒承擔法律責任風險,就是為了每月能拿30萬日元的工資,他自己就曾經說過:“我每天坐在火山口上,但是我沒有辦法,因爲我要生活要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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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H p! N$ `! N CTI真正的老闆是一個做珠寶生意起家的,並持有南非、以色列、愛爾蘭、臺灣、斐齊、菲律檳、馬來西亞7個國家和地區護照的62歲叫黎勝基的香港人。CTI為了能在日本站住腳,能讓在日華人投資CTI做外匯拼命的做秀——不僅在八町堀本社進門顯眼的地方高掛著現任日本首相小泉不知何時何故寫的 “雄心”二字的題詞,而且在東京和東京周圍地區到處設點辦店。黎勝基做秀的目的就是給在日華人一個強烈的印象:CTI是有背景的,CTI是有實力的。可是黎勝基到底從何而來什麽國籍以前是幹什麽的,就是跟他奮鬥了3年的部下們,至今都沒有搞明白。今天終于天下大白了,他是背景複雜的國際金融詐騙高手。5 ]! w/ r: @% o7 f$ I3 Q
# N* p5 E, @; x; O* x CTI在3年多的時間里分4個階段總共捲走了幾十億日元的方法是:1)搬其他公司的倉;2)以簽證為誘餌;3)大量辦支店;4)想出金必須先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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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4 @3 J9 ]* e0 @6 c" H CTI剛開始創業也就是資金積累的第一階段是靠搬其他公司的倉站住腳跟的。當時日本外匯還不知道有搬倉一說,是CTI首創的。3年前各家外匯公司的保證金大多都是在30-100萬日元之間,而CTI的保證金是2千美元,對於一些無力追加保證金而又想再賭一把的在日華人顧客來説是有吸引力的,CTI利用搬倉手段很容易就挖了其他公司的墻腳,壯大了自己站穩了腳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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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是利用許多中國留學生大學畢業後想在日本就職的心理,打出“誠聘”外匯人才給工資給簽證的損招廣告,吸引了大量留學生來應聘。可是要想在CTI辦就職簽證,必須先入金5萬美元以上30天以内交易600美元的手續費才行,後來由於其他外匯公司效仿競爭激烈,CTI被迫降為投資3萬美元才給辦理就職簽證。僅此一項CTI又捲進了不少錢財。2 }) V d% @7 F) H8 L. w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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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階段是CTI在東京和東京周圍地區設立了許多家支店,利用支店這些觸角又最大限度的將苦大仇深的在日華人的血汗錢捲進了自己的腰包。其實在這些支店當支店長的,大多是以前在CTI輸了成百上千萬日元的顧客,CTI利用這些人想把輸掉的錢撈回來的心理,扶植他們去各個地方設點辦店當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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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什麽在CTI已經輸了成百上千萬日元的顧客,還願意為CTI繼續賣命呢?讓我們看看算算CTI給這些支店長的待遇就一目了然:基本工資30-35萬日元/月(由CTI支付)+ 支店總交易手續費的5%提成(店長自己交易的手續費按FC的提成方法另拿)+ 支店入金的總額1-2%提成(店長自己的入金按FC的提成方法另拿)。假如某支店某月入金10萬美元,按給支店長的待遇計算,支店長得1-2千美元的獎金,如全支店傭金(手續費)是10萬美元的話,支店長就得50萬日元的提成,再加上基本工資35萬日元。可是哪個支店每月的手續費和入金不是在10萬美元呢?這麽一算各個支店長哪個不是一個月輕輕松松的拿100萬日元以上呢?這還沒有加上支店長自己營業的入金和手續費按FC的提成另拿獎金的部分(FC提成細則下面將詳細介紹),所以這些支店長為CTI拼命賣力的動力何在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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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認爲CTI大量開設支店,那不是要投入很多錢嗎?這是個誤區。實際上CTI是不怎麽花錢的。新開支店的費用大都是各支店長個人承擔,極個別的是CTI投資的,其實這些費用一共加起來也要不了幾百萬日元,只要支店入金在10萬美元以上的話,各支店長就有得賺,CTI就有得賺,因爲各支店長可以得到顧客輸錢的40-10%的回扣,因爲CTI是所有顧客交易的定單從來不打給外匯市場與顧客對賭,顧客的入金黎勝基就直接享用。支店的房租等日常開銷也是由各支店長承擔,如果某支店某月真的赤字了,CTI會幫支店長填補一下赤字的部分,如果某支店真的長期赤字和不被看好的話,CTI是會撒手不管的。實際上各支店的入金哪家不是在50萬美元以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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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大量開支店有兩個好處:1是可以最大限度的吸引資金;2是沽名釣譽讓許多顧客誤認爲CTI很有實力。0 T) u/ i3 |5 |, o+ W& G: v' j+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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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到了後期也就是第四階段,具體時間大約是從04年的9月份開始到05年5月26日黎勝基捲款蒸發爲止,CTI出金就不太順利了。實際上CTI已經顯露敗相,可是許多顧客認爲CTI支店多攤子大有實力不會倒閉的想法和抱著僥幸的心理,還有許多顧客無視從網上知道了CTI的某主要幹部正在被美國CIA通緝追捕和被美國政府罰款1200萬美元的事實,繼續往CTI入金,就在5月26日黎勝基逃跑的當天上午還有顧客入金300萬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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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去年的9月份開始顧客要求正常出金,都被CTI有條件的限制。筆者就親眼看到一位顧客為了自己的出金,將朋友的2萬美元現金拱手交給新宿東口支店田老師(真實姓名不詳)的手里,結果第二天她僅得到35萬美元全部資金的5000美元的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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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所謂有條件的出金就是,請你先入金後(也不管這錢從何而來),才能給你出金。這樣又騙進了不少的日元,也使許多人為了自己坑害了朋友。CTI在出入金的做法上不僅明目張膽,可以說是肆無忌彈的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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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I的外匯管理體制採取的是香港模式。在東京,按日本期貨、証劵模式管理外匯公司(簡稱日本模式)管從業人員叫擔當,香港人管理的外匯公司(簡稱香港模式)管從業人員叫FC。擔當和FC在東京外匯特定的環境成了有特定含義的特定名詞。從表面上看都是外匯經紀人,但從實際内涵來看就大不一樣。日本模式的擔當是拿固定的基本工資,外匯營業是通過各種渠道和方法努力尋找自己不認識的人做外匯;香港模式的FC是沒有基本工資,他們用自己的血汗錢在CTI里當自己的擔當,找的顧客不是親戚就是朋友。日本模式的外匯公司就明確規定:禁止社員在自己工作的公司交易外匯、禁止擔當勸誘這3種人交易外匯——沒有正當穩定收入的;未滿20歲未成年的和身體不健康不健全的;香港模式的CTI就不管這麽多了,只要能帶來資金放進CTI無論是誰都行。% a3 I& c5 z2 e7 [6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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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就曾經同時在日本模式和香港模式兩家外匯公司交易過外匯。日本模式的擔當每天給我打電話,告訴我如何交易,如何避免風險,不要亂交易等等。( _9 ^5 l0 s! S3 H0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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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香港模式的CTI就一個勁兒的勸我進公司做FC,也不考慮我是否是塊外匯擔當的料,還告訴我可以不用每天來上班,收入每月上百萬日元也不是沒有可能的。可是日本模式公司的擔當從來不勸我進公司上班,他只是拼命的教如何做外匯。我在CTI投了200萬日元,非要我換成美元,當初沒多想,現在明白了,黎勝基用500美元在美國註冊了一家公司,該公司地址是租借祖籍是中國的美籍馬來人在美國南加里弗利亞州的房子下面的地下車庫,CTI在日本的顧客入金全部換成美元匯往海外,就是匯向這個地下車庫公司的。美元對黎勝基攜款逃跑方便。+ ~$ v' [5 U: r) z'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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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上就有一份CTI外匯公司04年4月1日開始實行的FC工資規定:首個開戶獎金15萬日元(須入金2萬美元、30天以内須做出傭金600美元以上) + FC傭金(即手續費)收入 + 開戶入金獎 + 當日平倉獎 + 全勤獎(1.8-4萬日元不等) + 交通費(報銷最高限額2萬日元),至於以後又發生了什麽變化我就不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