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影响
新会计制度的实施,无疑将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产生一些影响。这些影响具体将表现在哪些方面呢?以下是笔者的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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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A股上市公司的利润指标不会有实质性影响,但对B股、H股等外资股份公司的利润指标的负面影响较大 Y6 h; S6 R- h+ F# S$ r' e! N! u7 u
; ]* \) a/ u1 f. F6 r新制度充分考虑了国情,对于A股采取了与B股、H股上市公司区别对待的政策。例如:有关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的计提以及坏帐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新制度对香港及境外上市公司、发行B股的公司作了强制性规定;而对普通A股公司只要求参照执行,也就是说既可以选择执行,也可以选择不执行。从主观上看,我国企业往往倾向于多做利润而不是少做利润;从客观上看,企业的会计政策一经确定,没有充分的理由也不应随意变更。因此,估计大部分A股上市公司不会轻易变更会计政策。这样,新制度对A股上市公司利润指标的影响也就不会太大,但对香港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境内发行外资股(B股)的公司当期利润指标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 \$ N# Q, q: `6 D8 n: O- N8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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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会计科目外,新制度中还有一些具体的会计处理规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利润,但影响不会太大。如新制度规定,长期投资取得时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中的份额有差额,此差额应在规定的日期内摊销。实物和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确认的投资额大于资产帐面净值的差额计作“资本公积”,小于帐面净值的差额要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这些具体规定确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利润,但不是所有企业都存在这些情况。据了解,存在这些情况的公司金额也不是太大,所以其对利润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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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x( O' M. o$ F由于政策的漏洞,过去有些公司在收入、成本、费用的确认上打“擦边球”。例如有的公司将货物对外销售并在一定日期后购回,销售时增加营业收入,购回时又作为存货或其他资产,新制度明确规定此类行为属于融资行为,不能确认为收入。新制度的执行将减少此类“擦边球”,挤掉利润中的“水分”,对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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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 d/ O/ I* N' X: `" M由于新制度将导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扩大,这对改用新制度企业的净利润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 c9 X- \% R* B-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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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是依据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进行的,据此形成的利润称为会计利润。税务机关在计算和征收所得税是按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这些税务规定往往与会计制度并不完全一致。由此导致企业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产生差异。由于差异的存在,按税法计算的所得税就有可能高于或低于按会计利润计算的所得税。今年是会计制度改革的第一年,按税法计算交纳的所得税会高于按会计利润计算交纳的所得税,尽管由于时间性差异多交的所得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以后年度逐渐转回,但无疑会对改用新制度的企业1998年度的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 Y% c- X+ J7 M
- \+ V. N, L7 k" w; X! v新制度规定:“接受捐赠实物资产、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不能转增股本,这对股本扩张将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 8 d- l. E8 d' n q5 Y6 b' _$ {
1 _& k3 H4 K7 q* _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上市公司股本扩张的主要途径。新会计制度将资本公积分为“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和“投资准备”。并且明确规定:“接受捐增实物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和“投资准备”不能转增股本。相应地,该规定对上市公司股本扩张也会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