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论坛's Archiver

好事成双 发表于 2008-10-26 20:49

10月9日起暂免征个人证券交易利息所得税

[b]新华网2008年10月26日消息[/b]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比照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b]新闻背景:[/b] 中国自1999年11月1日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恢复征收个税以来,利息税在鼓励消费和投资、合理调节个人收入、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7年,为减少因物价上涨对居民存款利息收益影响,降低广大中低收入储户税负,中国作出了将8月15日以后孳生的利息由百分之二十减按至百分之五征收个税的决定。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Archiver 7.0.0  © 2001-2009 Comsenz Inc.